农村合作医疗通常在以下地点办理:
村委会:
新入保的村民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参加农村医疗保险申请。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负责参保登记和费用收缴等工作。
乡镇民政部门:
办理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和登记。
社保保障所:
村民可以在年底或随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乡镇社保保障所办理。
定点医疗机构:
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到县(市)、乡(镇)、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可直接按规定减免或报销部分医药费用。
办理时通常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两张近期照片;
《新型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部分地区可能需要填写)。
请注意,具体办理地点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村委会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