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是指在缺乏代理权的情况下,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这种行为可能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进行的代理。无权代理并不产生法律效力,除非被代理人进行追认,否则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法律后果。
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通常取决于被代理人的选择:
1. 如果被代理人追认,则无权代理行为自始有效,合同或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效力。
2. 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则无权代理行为无效,代理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是不同的概念。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无代理权,但第三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这种情况下,即使代理人实际上没有代理权,法律行为仍然对被代理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