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无效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
以低于市场正常价出售财产;
对破产清算前的无效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对个别债权人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放弃自己的债权;
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
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
这些行为会违反公平清偿原则,损害债权人的一般清偿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应当被确认无效。
破产无效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
以低于市场正常价出售财产;
对破产清算前的无效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对个别债权人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放弃自己的债权;
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
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
这些行为会违反公平清偿原则,损害债权人的一般清偿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应当被确认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