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可以根据以下规定申请产假:
基本产假 :女职工生育可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特殊情况
怀孕7个月以上,如有特殊情况,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对于晚婚晚育的女性、剖宫产女性、生育多胞胎的情况,一些地区可能会相应延长产假。
流产情况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可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可享受42天产假。
难产或多胞胎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工资保障:
产假期间视为出勤,女职工应享有工资保障。
申请流程:
通常需要提供身份证、生育证明等材料,并按单位规定的流程申请。
请根据个人情况和单位政策,提前规划并申请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