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租房的申请流程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或个人需据实填写《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表》,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所需材料可能包括: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籍簿、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的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
中心城区户籍家庭应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提供上述材料。
单身无房职工、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等特定群体,分别向户籍所在区房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所在区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社区和街道初审
居(村)民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并上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并在居(村)民委员会公示5天(不计入办理时限)。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核,合格的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信息录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轮候库。
选房和公示
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轮候和配租
申请人被列入公租房轮候名单后,根据轮候顺序参加选房。选房成功后,签订租赁合同并入住。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关注当地住房保障部门的公告和通知,以便及时了解申请进度和选房信息。
如有疑问,可前往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或通过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