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护理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评定伤残等级后的生活护理费
如果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工伤保险基金会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
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
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
工伤职工住院期间,如果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护理费通常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护理费标准根据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比例通常在30%到50%之间。
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条件评定。
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费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如果用人单位未安排人员护理,可参照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或居民服务业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护理费的具体金额可根据实际支出或当地标准来确定。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和地区的具体政策有所变化,请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地方实施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