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的禁养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区域:
城市及城镇区域
城市(含县城关镇)、郊区、新兴工业区、游览区、港口和机场周围禁止养犬。
市内各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各县(市)、矿区政府所在地的城镇为限制养犬重点管理区。
医院、学校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幼儿园内为禁养区。
畜禽养殖禁养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和二级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包括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野生动物禁猎区
河北省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沧州六市的行政区域和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四市的所有山区县(市、区)的行政区域为野生动物禁猎区。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公告和规定整理而来,具体区域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如果您需要最新的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