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处理:
自动续期: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原则上是自动续期,不需要房屋所有者主动申请。续期费用的具体数额和方式,目前尚无统一规定,需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来确定。
缴纳土地出让金:
如果选择续期,可能需要向国土资源局补交土地出让金,续期费用可能低于市场价,但具体数额需等待政府规定。
国家收回土地:
如果因为城市规划等原因,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那么房屋所有者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对于特别老旧或已成危房的住宅,如果国家因规划需要收回土地,可能会提供类似拆迁的经济补偿。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过去的实践,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最新通知和公告,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