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交易所:
负责监管股票、债券等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
上市公司:
监督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的证券市场行为。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监管其业务活动。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监管基金活动,包括基金的发行、运作等。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负责证券的登记、结算等事务。
期货结算机构:
监管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结算。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
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企业进行监管。
证券资信评级机构:
对证券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和监管。
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其他机构:
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监管其相关业务活动。
证券业、期货业协会:
指导这些协会开展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
负责审核股票的发行。
派出机构: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期货监管部:
专门负责对期货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其他相关机构:
包括债券监管机构、科技监管机构、法治机构、国际合作机构等,负责各自领域内的监管工作。
证监会通过这些机构,对全国的证券期货市场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合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