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快递公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核准名称
确定公司类型、名称、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
在线或现场提交核名申请,等待1-3个工作日审核结果。
准备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住所使用证明。
提交申请
根据公司经营地域,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或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审查与登记
邮政管理部门在45日内审查申请材料,批准后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不批准则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刻章与开设账户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等。
到银行开立公司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
其他手续
可能需要办理企业代码卡、税务登记、领购发票等。
对于国际快递业务,可能还需要具备海关监管快件中心仓库等设施,并提交相应的国际业务申请材料。
请确保所有步骤和文件都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按照正确的流程提交申请。需要注意的是,流程和要求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更新而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