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本地户口迁移通常需要以下手续:
申请户口迁移
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户口迁移申请。
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迁移原因的相关证明,如录取通知书、就业合同等。
登记新的户籍
户口迁移申请被批准后,在迁入地的派出所进行登记。
提供新的居住证明,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准备相关材料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是工作迁移,提供新公司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
如果是结婚迁移,提供结婚证和房产证。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亲属关系证明、单位同意迁出证明等。
办理流程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获得同意。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在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持迁移证和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注意事项
确保所有文件的有效性,并按照当地公安局户政科的要求准备齐全。
留意《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限,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迁入登记。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办理。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的公安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