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是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提取时,需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提取申请
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购房合同或协议
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付款凭证
购房全款或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相关证明
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时间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