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贷款无法办理下来时,违约责任的归属取决于贷款无法办理的具体原因:
购房者原因:
如果贷款办不下来是因为购房者的个人征信问题、还款能力不足等个人因素,这通常被视为购房者违约。
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给卖方,并且卖方应当退还首付款。
银行原因:
如果贷款办不下来是因为银行方面的原因,如额度紧张或其他银行政策限制,这不属于购房者的违约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通常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卖方应当全额退还首付款。
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
如果贷款办不下来是因为国家限贷政策等外部因素,这属于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通常都不构成违约。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和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
请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责任归属,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