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发起人人数要求:发起人人数需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并且其中半数以上的发起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
2. 资本要求: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需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3. 股份发行要求:股份发行必须公平、公正,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具有同等权利。
4. 公司章程:发起人需要制定公司章程,并且如果采用募集设立方式,则需经创立大会通过。
5. 组织机构:需有公司名称,并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6. 公司住所: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以上条件均根据中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设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必须遵循这些条件以确保公司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