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组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根据同级党组织及其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开展巡视工作;
2. 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3. 向被巡视党组织反馈巡视意见,并将巡视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移交给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有关单位,参与推动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
4. 对巡视组干部进行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5. 办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6. 研究提出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并组织实施巡视全覆盖;
7. 听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巡视组的工作汇报;
8. 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9. 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组织开展巡视反馈、通报和移交工作,督促推动有关责任主体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
10. 指导下级党组织巡视巡察工作;
11. 推动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
12. 推进巡视干部队伍建设,对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13. 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这些职责旨在加强党的建设,确保党的政策和决策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