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平等权: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政治权利和自由:
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不得被强制信仰或不信仰宗教,不得因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
人身自由:
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留,禁止非法拘禁和搜查公民身体。
人格尊严:
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住宅权:
禁止非法搜查或侵入公民住宅。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除国家安全或刑事犯罪需要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
监督权和赔偿权:
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以及因权利受侵犯获得赔偿的权利。
社会经济权利:
包括劳动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等。
特定人群权利:
如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享有受国家特殊保护的权利。
其他权利:
包括文化、科学、教育等方面的权利和自由。
这些权利是公民作为国家成员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