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个人所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动产和不动产,如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
个人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婚前个人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婚前财产的孳息,如利息等;
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夫妻双方有书面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
需要注意的是,婚后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婚后取得遗产或者受赠与且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婚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通常也被视为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的界定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即财产必须在结婚登记前由一方取得。合法取得的婚前个人财产,不随结婚时间的长短自动变为夫妻共有财产,且在离婚时一般不会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