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和暂住证的主要区别包括:
受理和签发机关不同
暂住证通常由派出所受理并制发。
居住证一般由社区或农村乡镇政府部门受理。
证件样式不同
居住证设计为可擦写的内置芯片式IC卡,信息可更新。
暂住证通常不可重复使用,信息更新可能滞后。
证件有效期不同
居住证的有效期分为临时和长期两种。
暂住证的使用权限通常是固定的。
享有的权利不同
持有居住证的人可以在居住地享受如劳动就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权利。
持有暂住证的人主要享受基本服务和便利,如孩子在当地上学等。
管理手段和信息含量不同
居住证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信息含量更高,体现动态管理功能。
暂住证采取传统人工登记管理方法,信息更新可能不够及时。
法律依据和申领条件
《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了申领居住证的条件和所需材料。
居住证申领者通常需要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或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有细微差别,请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