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平等权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年限的限制。
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人身权利和自由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监督权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
社会经济权利
劳动权利。
休息权利。
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
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
受教育权利。
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妇女保护权
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这些权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所保障,任何公民在享有这些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