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期限如下: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土地使用税是 按年计算,并 分期缴纳的。具体的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新征用土地的规定
对于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对于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其他特殊情况
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缴纳期限的具体执行
缴纳期限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合肥市地税局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市政府确定,并且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缴纳。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期限主要遵循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原则,具体缴纳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建议您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及时缴纳土地使用税,以确保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