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令审理是指上一级法院在发现下级法院受理的案件存在管辖权争议或者其它问题时,通过裁定方式指示下级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具体来说:
1. 如果一审法院认为当事人的主体不适格或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可以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2. 如果一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后,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案件应当立案受理或应由法院审理,可以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上级法院在发现案件管辖权问题时,应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如受移送的法院认为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应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简而言之,指令审理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案件能够得到正确和及时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