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马关条约中规定的赔款金额是2亿两白银。然而,实际支付的金额远超此数,因为包含了以下额外费用:
1. 赎回辽东半岛的费用:3000万两白银。
2. 威海卫日本驻守费:150万两白银。
3. 利息:按照每年百分之五计算,由于分期付款,实际支付的利息远超过原本的2亿3千150万两。
4. 其他费用,如汇率差价和白银成色损失等,导致清政府多支付了数千万两白银。
综合以上因素,清政府在《马关条约》下的实际赔偿金额远超过2亿3千150万两白银,保守估计约为3亿3千万两白银。这一数额相当于今天的900多亿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