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士官每年的休假天数为 35天,原则上一次性休完。此外,二期士官还有以下探亲假规定:
未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
一级士官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20天;二级以上士官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
已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
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天。
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
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
已婚士官与配偶、父母均不在一地生活:
一年内同时符合探望配偶和探望父母条件的,假期45天。
建议二期士官在安排休假时,综合考虑个人及家庭情况,合理安排探望父母和配偶的时间,确保休假期间能够充分休息和恢复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