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保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军人伤亡保险:
为因战、因公死亡或致残的军人提供经济补偿。
军人伤亡附加保险:
在领取伤亡保险金的基础上,再领取的附加保险金。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
为退出现役的军人提供养老保险补助。
军人退役医疗保险:
解决军人退出现役后与地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接轨的问题。
退役军人失业保险:
为退役军人提供失业保险金。
军人交通意外保险:
为现役军人在乘坐民用交通工具发生交通意外时提供保险金。
远离军队医疗机构部队商业医疗保险:
为远离军队医疗机构的军人提供商业医疗保险。
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
为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提供保险。
以上保险中,除了军人伤亡保险完全由国家负担外,其他保险通常需要现役军人按月缴纳一定比例的保险费,国家也会给予相应的补助。退役后,军人可以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