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的种类繁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大型汽车:
指总质量大于4,500千克,或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各种汽车。
小型汽车:
指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下(含4,500千克),车长在6米以下,或乘坐人员不足20人的汽车。
专用汽车:
指专门设备且有专项用途的汽车,如扫地汽车、仪器车、邮政汽车、汽车吊车等。
特种车:
指有特殊专门用途的紧急用车辆,如消防汽车、救护汽车、工程车抢险车、警备车、交通事故勘查车等。
有轨电车:
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行驶在轨道上的车辆。
无轨电车:
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装有轮胎或车轮的车辆。
电瓶车:
指以电动机驱动,以电瓶为电源的车辆。
三轮摩托车:
指总质量在750千克以下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摩托车:
包括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二轮摩托车指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大于50毫升,最大设计车速超过50公里/小时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轻便摩托车指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小于或等于50毫升,供单人乘骑,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农用运输车:
包括四轮农用运输车和三轮农用运输车,服务于农业生产和农村运输。
拖拉机:
包括大型方向盘拖拉机、小型方向盘拖拉机、手扶拖拉机等。
轮式自行机械:
如轮式挖掘机、推土机等。
挂车:
包括全挂车和半挂车。
需要注意的是,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电动自行车虽然也有动力装置,但根据规定不属于机动车的范畴。
以上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标准整理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