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晶解雇凌琳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人品问题:
唐晶认为人品比工作能力更重要,而凌琳的行为显示出她是一个爱搬弄是非、工于心计的人。
破坏家庭:
凌琳介入并破坏了罗子君的家庭,并在罗子君离婚后还算计罗子君的抚养费,这严重触动了唐晶的底线。
职场行为:
凌琳在职场上不择手段,甚至为了个人利益损害他人,唐晶无法容忍这种行为。
维护公司形象:
唐晶裁掉凌琳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形象和自己的权威,她认为必须以身作则,坚持原则和底线。
避免个人风险:
凌琳的行为可能给唐晶带来不良影响,为了避免这种风险,唐晶决定采取行动。
新官上任三把火:
唐晶作为新上任的领导,解雇凌琳是她展示决心和权威的方式之一。
法律层面:
尽管唐晶解雇凌琳的理由充分,但法律层面上,解雇员工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否则可能违背劳动法。
唐晶的决定是在深思熟虑后做出的,她明白作为领导必须坚守原则和底线,不能因为个人情感而忽视公司的长远利益。这一行动也向其他员工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息:在唐晶的领导下,不容忍任何形式的负面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