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通常需要以下手续:
出具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材料
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生成《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的“电子码”。
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证明》及近6个月的缴存使用明细。
开立异地贷款个人账户
携带身份证明、《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的“电子码”或《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证明》及近6个月的缴存使用明细,到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申请开立异地贷款个人账户。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携带贷款所需资料(如身份证、购房合同、《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等)到购房地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申请异地贷款。
满足贷款条件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异地转移手续
将公积金从原缴存地转移到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了解并满足贷款条件
不同地区的贷款条件可能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公积金缴存时间和贷款额度计算等。
审核与签订合同
购房地公积金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借款和抵押合同。
放款与还款
完成手续后等待放款,之后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请注意,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