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集家庭暴力证据时,以下是一些关键的证据类型:
公安部门记录
出警记录
讯问笔录
询问笔录
接警记录
报警回执
家庭暴力告诫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医院证明
法医鉴定介绍信
伤情鉴定意见
诊疗记录(包括诊断证明、医药费收据、病历等)
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
受伤照片
施暴方对施暴行为的确认录音
聊天记录
短信等
保证书
施暴者的悔过书或保证书
证人证言
未成年子女的证言
亲友、邻居等其他证人的证言
电子证据
手机短信
微信聊天记录
通话录音
物证
家暴工具(如棍棒、刀具等)
破损物品、打斗痕迹的照片或录像
其他证据
婚姻状况证明
婚后感情变化、离婚原因证明
证人证言(如亲朋好友、邻居等)
确保收集的证据真实可靠,并尽量保存原始文件。在可能的情况下,获取目击者的证词和警方的正式记录,可以为法庭提供有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