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党支部委员会的人数设置如下: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支委会可以设置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职位,必要时可以设置1名副书记。
对于正式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以只设1名书记,必要时也可以设置1名副书记。
这些规定确保了党支部委员会的规模和运作符合党的组织原则和实际需要。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党支部委员会的人数设置如下: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支委会可以设置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职位,必要时可以设置1名副书记。
对于正式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以只设1名书记,必要时也可以设置1名副书记。
这些规定确保了党支部委员会的规模和运作符合党的组织原则和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