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到期后的续期问题,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以下是续期的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项:
续期申请
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前一年,应向土地所在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
审批流程
土地管理部门在收到续期申请后,应在合理期限内作出答复。除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外,应予以批准。
续期性质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等同于土地使用权的再次出让。
住宅与非住宅建设用地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可以自动续期,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需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续期,可能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续期费用
续期时可能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具体金额和方式需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和土地市场价格确定。
土地使用权收回
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未获批准,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房产税计税基数
土地使用到期缴纳的续期费,应计入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请注意,上述信息基于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