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于抵扣的票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购进农产品时,除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还可以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代扣代缴的完税凭证:
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境内不动产时,取得的代扣代缴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通行费发票:
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可以按照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票据: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时,取得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可以按照相应公式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的购买费用及维护费:
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时,可以凭借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请注意,抵扣进项税额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发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认证,并且需要符合相关的税法规定。此外,不同时间和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