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委,全称为农村工作委员会,是地方政府设立的派出机构,直接受地方党委领导,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 制定和执行有关农业、农村和农民(简称“三农”)的政策,参与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协调制定相关法规。
2. 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统筹解决农民困难和群众意见。
3. 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农委系统的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4. 负责农委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指导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5. 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地区的农业和工业发展工作。
6. 参与全市农村经济和社会区域发展的研究指导,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农村经济结构优化和资源合理配置。
7. 负责农村有关重大改革项目的组织实施,指导农村新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工委在地方政府的职能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旨在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并确保党的农村政策得到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