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管理局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的行政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政策、标准,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指导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加强信用监管,推动信用体系建设。
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反垄断统一执法:
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负责市场监管,包括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
宏观质量管理:
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其他职责:
可能包括统一管理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工作,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监督管理局通过这些职责,旨在确保市场的健康、有序运行,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