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是指 一切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它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
规范性法律文件:
这类文书具有普遍约束力,具体指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这类文书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总结来说,法律文书包括广义和狭义两种定义:
广义的法律文书:包括所有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无论是规范性还是非规范性的。
狭义的法律文书:主要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制作的文书,这些文书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
这些文书在司法实践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法律秩序和公正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