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的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宪法: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仅次于宪法。
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地方性法规:
由具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用于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
部门规章:
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
地方政府规章:
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这些法律形式共同构成了中国的法律体系,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适用范围和创制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