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在监狱里干的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密集型体力劳动:
犯人从事各种工厂、矿山、水产养殖、农业种殖等劳动,这些工作通常是苦活和累活,包括服装、箱包、足球、针织等工厂的劳务加工,以及水泥、橡胶、轴承、铸造、机械等大西北开荒开路的工作。
技术性和专业性工作:
有特长的犯人还可以从事电工、厨师、木工、医疗、教师等工作。
简单手工活:
短刑期的犯人一般从事简单的手工活,如箱包、电子制品等。
劳动改造:
通过劳动,犯人消耗体力、磨练心智,以消除野心,重新做人。
此外,看守所中的犯人还会进行时事、政策、法制教育,以及适当的劳动,以促进思想改造和增强体质。
这些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犯人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建议家人和亲友在探访犯人时,可以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劳动,认真接受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