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登记结婚通常需要以下证件:
1. 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 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原件;
3.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 两张二寸的免冠合照。
此外,根据不同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例如:
如果是再婚者,可能需要携带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现役军人可能需要携带军人证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出国人员可能需要提供护照和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情况而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