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户口通常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提交申请
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机关提交户口变更的申请。
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变更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民事调解书、判决书、收养证等。
如果是未成年人变更姓名,需要父母双方同意书或监护人的同意。
如果是变更民族,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单位证明等。
审核材料
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审批与更正
审核通过后,派出所将申请材料上报上级公安机关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派出所会按照相关规定对户口簿上的信息进行更正。
办理迁出或迁入手续
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领取迁移证。
持迁移证到迁入地的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领取新户口簿
完成迁入手续后,领取新的户口簿。
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