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将自己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担保,交给贷款机构,以此获得贷款的一种方式。当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时,贷款机构有权处置这些质押物,以收回贷款金额。
质押物可以包括以下类型:
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
债券、保单、提单、股票、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等动产或应享受的利益;
动产如汇票、支票、本票、存款单、仓单、提单;
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质押贷款是中小企业和个人在无法获得信用贷款时获得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