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看守所时,手机的处理方式取决于其是否被认定为犯罪工具:
如果手机被认定为犯罪工具
手机将会被没收。
经过法院判决后,手机会上缴国库。
如果手机不作为犯罪工具
手机将由办案单位或看守所代为保管。
在合适的时间,看守所会通知家属领回手机或者在出所时发还。
其他私人物品
看守所会开具一式三份扣押物品清单。
出所时,需持清单领回扣押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收押人犯时,看守所应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并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将予以没收。
需要注意的是,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转达家属的意见,但不可以带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