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福新政的“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新的理论和政策 :放弃了自由放任政策,转向国家干预经济的凯恩斯主义。新的特点
干预经济,关注民生,直辖市发展。
尽量避免国有化形式,保持资本主义自由企业制度,同时采取有利于工人和小生产者的措施,缓和阶级矛盾。
新的模式:
开创了国家干预经济发展的新模式,被二战后的资本主义国家继承和借鉴。
新的起点:
对生产关系进行局部调整,将美国私人垄断资本主义推向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制度获得新的生命力。
具体措施
通过《紧急银行法》、《农业调节法》、《国家产业复兴法》、《社会安全法》等法案加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
实施“以工代赈”,兴办公共工程,增加就业,刺激消费和生产。
在金融、农业、工业、社会救济等领域采取一系列挽救危机的改革措施。
社会秩序和矛盾缓和:
重视稳定社会秩序,通过政府干预缓和社会矛盾。
复兴、救济、改革:
即 Recovery(复兴)、Relief(救济)、Reform(改革),全面应对大萧条带来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以上概括了罗斯福新政的主要“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