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时,应考虑以下几点:
尊重儿童:
认识到儿童是独立的人,拥有基本的人权,包括生命权、生存权、发展权和受教育权等,尊重和保护这些权利。
理解儿童:
儿童是主动的学习者,具有生命力、生长力和学习能力,是环境的主动探索者。
关注个体差异:
认识到每个儿童都有独特的认知特点和个性,以及性格上的差异,这些差异带来了需求上的不同。
平等对待:
平等友好地对待每一个幼儿,认识到每个幼儿都有被爱、被肯定、被尊重的心理需要。
促进发展:
通过教育教学活动的最优组织,发挥儿童的主动性、积极性,培养他们的自我教育和自我发展能力。
教育方式:
采用积极的教育方式,寻找并激励儿童的“闪光点”,发展积极的自我概念和自我评价能力。
情感投入:
教师要有高度的理智和丰富的情感,用爱包容儿童的一切,了解并尊重他们的内心世界。
角色转换:
教师应从传统的教学模式中转变观念,变主角为配角,变演员为导演,成为快乐的指导者、灵活的组织者、积极的判断者和进步的推动者。
教育策略:
坚持因材施教,根据每个幼儿的兴趣、爱好和个性特点以及个人的发展需要来制定教育策略。
情绪管理:
教师要善于调节自己的情绪,避免将不良情绪迁怒于幼儿,保持专业的态度对待教育。
通过上述几点,教师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尊重幼儿,为他们提供一个积极、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