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通常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以下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些常见类型:
有固定期限:
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有效期限,期限可长可短,常见的有1到3年。
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只约定起止日期,没有特定的终止日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完成某项工作或工程。
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特殊情况: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特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后,可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集体劳动合同:
公司通常采用集体劳动合同,常规有1年一签、2年一签、3年一签、5年一签。
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必须签订多长时间,但建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工作情况和双方意愿协商确定合适的期限,并注意试用期的设置,以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