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书是遗嘱人生前对其财产所做的最后安排,具有法律效力。以下是撰写遗书给家人的要点:
首部
标题:写明“遗嘱”或“××遗嘱”。
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等。
正文
订立遗嘱的原因:说明立遗嘱时的身体状况、家庭状况等。
财产清单:详细列出所有财产的名称、数额及所在地。
财产分配:明确说明财产如何分配给家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及其他受益人。
指定执行人:如有需要,可指定一位或多位执行人来处理遗产事宜。
遗嘱份数:注明遗嘱制作的份数。
订立时间和地点:记录遗嘱订立的确切日期和地点。
尾部
签名盖章:立遗嘱人、见证人(如有)、代书人(如有)均应签名或盖章。
日期:注明遗嘱的日期。
法律效力
遗嘱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如果是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如果是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他注意事项
遗书内容应清晰明确,避免歧义。
可以适当表达个人愿望和对家人的期望。
如有需要,可请律师协助起草或审查遗书内容,确保其合法有效。
请根据以上要点撰写遗书,并确保所有内容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