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对象是指 因对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而享有国家和社会提供的优待和抚恤的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
正在服役的军人。
残疾军人:
包括服现役或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
复员军人:
已经退出现役的军人。
退伍军人:
已经退出现役的军人,包括复员军人和退伍军人。
烈士遗属:
烈士的家属。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因公牺牲军人的家属。
病故军人遗属:
病故军人的家属。
现役军人家属:
上述军人的家庭成员,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依靠军人生活的亲属。
这些优抚对象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享有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各种优待和抚恤措施,以表彰他们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并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