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照上路根据具体情况有不同的处罚措施:
警告或罚款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可处以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扣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可一次性记12分。
扣留车辆
如果车辆没有合法牌照且没有携带相关证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
其他情况
如果车辆有临时牌照,则不予处罚。
如果车辆携带了牌照但无其他证件,一般只扣分罚款,不扣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条等相关条款规定了上述处罚措施。
缴纳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处罚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如果您需要了解最新的交通法规或具体案例,请咨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