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户口迁移手续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离婚证明(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如果对方配合则提供,至少提供扉页、索引页、本人页、子女页)
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如有)
落户地的同意迁入证明
提交申请
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户口迁移申请,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
办理准迁证
根据申请,到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并获取《准迁证》。
办理迁出手续
持《准迁证》回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并开具户口迁移证。
办理迁入手续
最后,持迁移证和身份证原件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请注意,以上步骤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