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证明的开具流程通常如下:
准备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与原单位的离职证明。
前往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
携带上述材料到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
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转移手续
将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的社保局。
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注意事项
跨省转移可能需要带回对方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参保缴费凭证。
转移清单通常在办理转移手续后一个月左右由社保机构提供。
社保同一城市的不用转移,社保系统会自动累加。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流程进行操作,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