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费的发放时间主要取决于地区和单位的规定。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发放周期:
四个月
北京市、太原市等地规定冬季取暖期为四个月,具体时间为每年11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
东北地区一般也是四个月,从11月开始至次年3月结束。
三个月
有些地方如铁路系统,取暖费用会在11月份到次年3月份之间发放,但分五个月按比例打入工资账户。
每季度一次
养老金取暖费每年发放多次,具体发放周期为每季度一次,即每三个月发放一次。
一次性发放
有些单位或部门可能会在冬季一次性发放全年的取暖费用。
综上所述,取暖费的发放时间主要集中在 四个月,但具体发放时间和方式可能因地区和单位而异。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和单位的规定,提前了解并安排好取暖费用的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