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交通费的计算遵循以下标准:
计算公式:
交通费 = 往返费用 × 往返次数 × 往返人数。
赔偿对象:
交通费通常涵盖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票据要求:
赔偿时需提供正式票据,票据内容需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交通工具:
一般情况下,交通费以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如公共汽车、火车硬座等。在特殊情况下,如伤情严重或交通不便,可以考虑救护车、出租车或火车软卧、轮船等,但需提供合理使用的说明。
赔偿标准:
交通费的赔偿标准通常参照侵权行为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车旅费标准,特殊情况下的费用支出也需提供正当理由。
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不合理的支出,不予赔偿。
请根据具体情况,结合上述标准,计算出合理的交通费用。